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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沙集团江海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江海志愿者服务总队(以下简称志愿者服务总队)是由通沙汽渡热心公益、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保障事业、致力于实现与完善通沙汽渡社会服务功能的在职职工组成的公益团体。第二条本志愿者服务总队在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第三条本志愿者服务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和指导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立足企业、面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着力推动通沙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全处职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第四条本志愿者服务总队继承通沙优良传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立足岗位,服务社会”为行动口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五条本协会的行动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热心助人、服务社会,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第二章任务活动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总队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服务大队或分队,总队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一)规划、组织全处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服务分队开展工作。发动各部室、各公司以及后勤服务中心志愿者开展具有本部特色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二)提高志愿者素质,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吸引更多的职工群众加入到志愿者的队伍当中来,全心全意为通沙汽渡志愿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三)倡导良好的工作氛围、学习氛围及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通沙汽渡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群众社会公众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使营造全处“快乐工作、健康生活”良好氛围,并以积极有益的行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四)为通沙改革发展稳定、员工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开展等员工满意度提升工作服务,为本地区的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无偿献血、环境保护、旅客过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满意度提升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五)开展与单位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志愿服务经验交流。(六)定期向处工会、党委汇报志愿者活动情况,并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工作。第七条志愿者服务总队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全体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总队和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者活动;各分队、大队组织开展经总队审核备案的志愿者活动;总队充分调动志愿者积极性,组织开展队员建议、提倡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志愿活动。第三章登记注册制度第八条加入通沙汽渡志愿者服务总队必须为我处正式职工或劳务派遣员工,具有乐于奉献精神者,提出加入申请,经总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通过,才可成为本协会志愿者。第九条申请加入志愿者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志于我处志愿者事业,热心于公益事业;(二)工作期间未违反管理处或各公司的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方面无不良记录;(三)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有突出技能和表现、受过上级部门或管理处表彰、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考虑;(四)通过本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的相关审核;(五)能保证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时能按照总队要求进行扫码登记;(六)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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