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上级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礼遇帮扶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礼遇帮扶道德模范的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好人好报、德行天下的价值导向,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放大正能量,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第三条 礼遇帮扶对象
(一)礼遇对象:好人典型、文明新风典型、社区之星、道德模范等。
(二)帮扶对象: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中生活困难者。生活困难的具体界定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因道德模范去世,家庭生活困难的;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
第四条 礼遇方式。
1、庆典活动礼遇。在重大节庆日,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邀请道德模范参加有关庆典活动,将道德模范作为领导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2、评优表彰礼遇。评优时,优先考虑。
3、好人仪式礼遇。在好人来吧里举行礼遇仪式,留下好人一句话,写在书签上并做纪念。
4、志愿帮扶礼遇。 对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由各级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并协调志愿者组织或通过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为其进行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