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第二届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南通展区布展施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二届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南通展区布展施工项目
二、项目限价:6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会展服务等。
4、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至少两项政府展示类设计、装修、布展工程,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施工合同)。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10000 元。
2、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同时磋商保证金原件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海安支行
账 号:50360188000001761
4、(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人:耿宏彬 联系电话:13962806606;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室
联系人:何花
联系电话:18051668292
邮 箱:190925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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