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志愿者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 社区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3.社区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与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根据居民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 志愿者上岗服务时应携带《志愿者服务记录册》,在提供服务后,必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或志愿活动组织者确认。
5.街道志愿者服务站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途径,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