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上半年崇川区“志愿服务之星”的决定(崇文明办〔2015〕26号)
近年来,我区广大志愿者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贴近群众所盼所需,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奉献了大量的时间和爱心,为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激励优秀邻里志愿者,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进一步深入推进邻里志愿服务,崇川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出季永健、马金标、范惠建、方海泉、冯吉仁、蒋玉成、舒伟宗、陈军、汤文秀、陈建忠、薛均、徐小宁、胡晖莹、陈炳生、李汉均、陆蔡明、王兰、钱吉华、陈云飞、孙陈达、施建忠(共21人,排名不分先后)为2015年上半年崇川区“志愿服务之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志愿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志愿服务之星”为榜样,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营造“人人争当志愿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崇川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