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4月8日是江苏首个“司法”活动日,为了更好地为春天社区广大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南通开发区春天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特邀社区志愿者法律顾问黄仲平律师走进社区,现场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解答。在活动中,向前来办事的居民群众提供了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同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材料。居民群众参加活动的热情很高,现场提出了许多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其中包括:房产继承问题;工伤的界定范围;12348公共服务平台能提供哪些服务等问题,就居民们提出的问题,黄律师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使居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此次活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很高,帮助居民化解了各种矛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创建和谐春天社区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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